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
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60号;
(3)建设内容: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利用现有厂房,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无新建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形成年产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25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1000吨的生产能力。二期新建厂房约4800m,建设1条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生产线,1条CMP抛光液生产线,最终达到年产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250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10000吨的规模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533-428255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云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9日
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半导体行业用电子级纳米材料产业化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五岭路60号;
(3)建设内容: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利用现有厂房,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无新建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形成年产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25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1000吨的生产能力。二期新建厂房约4800m,建设1条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生产线,1条CMP抛光液生产线,最终达到年产高纯纳米二氧化硅溶胶2500吨、半导体CMP抛光液10000吨的规模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淄博工陶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533-428255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山东云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拟建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或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沟通,提交意见表的公众请注明填表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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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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